工程量计算规则
一、预埋铁件
(一)铁件质量不论何种型钢,均按其外接矩形面积乘以厚度,以"kg"计算,不扣除孔眼、切肢、切边质量。
(二)用于固定预埋螺栓、铁件的支架,固定双层钢筋的铁马凳、垫铁件等,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,分别套相应铁件或钢筋子目。
二、非预应力钢筋
(一)钢筋工程量按设计图纸、标准图集、施工规范规定的长度乘以单位质量以"t"计算。
(二)计算钢筋工程时,设计已规定搭接长度的,按规定搭接长度计算;设计未规定搭接长度的,已包括在钢筋的损耗中,不得另行计算搭接长度。
(三)钢筋电渣压力焊接、套筒螺纹接头、套筒冷挤压接头以"个"计算。
三、预应力钢筋
(一)预应力钢筋,按设计图示长度乘单位理论质量以"t"计算。
(二)锚具工程量按设计用量乘以下列系数计算:锥形锚1.05;OVM锚 1.05;镦头锚1.00。
(三)管道压浆按压浆管道体积以"m3"计算,不扣除钢筋所占的体积。